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部分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09 09:30:00,更正为:2025-05-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5-09 09:30:00,更正为:2025-05-22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购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更正为:
采购包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采购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 评审价=核实价-环境标志产品核实价×C2(C2的取值为1%);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即非标注星号的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3的价格扣除。 评审价=核实价-节能标志产品核实价×C3(C3的取值为1%); 3)供应商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可以查到对应的清单目录。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北38号
联系方式:0763-3919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21(邮箱:gpcgd_zhaol@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20-83186821(邮箱:gpcgd_zhaol@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