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人体成分分析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不限使用人群,身高仪、主机、踏板一体化构造,体重、身高、人体成分一体化测量,无需人工录入数据,一次性完成测量,保证测试的精准度;
2、针对幼童站立测试时不耐久,要求测试时间:体重身高测定≤6秒,人体成分测定≤30秒;
3、配备移动滚轮,身高仪可折叠,主机重量≤25KG。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4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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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鲁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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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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