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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甘肃省鸟情调查服务项目(三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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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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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情调查服务项目(三次)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鸟情调查服务项目(三次)”通过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以下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2-JKHYDX-F1003
二、服务要求:
(一)掌握机场及周边地区鸟类种群组成、分布状况、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建立完善机场鸟情数据库,评估机场鸟类危险等级,确定高危鸟种及其影响因素的时空分布。
1、调查人员应具有鸟类相关专业方面的学习或工作经历。从事专业应主要涉及生物学(动物学、植物学等)、生态学、林学或机场鸟击防范等相关领域。1个调查周期内人员应相对固定。
2、调查时间春秋季每月不少于3次,夏季每月不少于2次,冬季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每次调查时间不少于2天。
3、调查内容应包括天气、温度、能见度、生境类型,以及鸟类的种类、数量、活动时间、活动区域、飞行高度、飞行路线、行为、食性、繁殖情况、迁徙情况等。鸟类繁殖季节,应对集群营巢鸟类的繁殖习性进行调查,包括鸟种、营巢地位置、营巢时间和数量、产卵数量、幼鸟出飞时间等。鸟类迁徙季节,应对机场及周边地区候鸟种类、数量、生境、时空分布等情况进行调查。鸟类越冬季节,应对机场周边地区集群越冬地的鸟类种类、数量、飞行路线、飞行高度等进行调查。
4、调查范围为机场及周边8千米(以跑道中心为圆心半径8千米)。
(二)调查成果文件应包括:
1、机场鸟情调查报告(含原始记录材料);
2、机场及周边地区高危鸟种分布示意图;
3、机场鸟情季节变化统计图;
4、机场及周边地区鸟类照片;
5、近5年鸟击统计表(含免责鸟击和同场民航鸟击情况);
6、机场及周边地区鸟类组成统计分析表(含人类活动对所观察鸟类的影响情况);
7、鸟类危险等级排序表;
8、人员调查路线轨迹和观察位置的卫星定位位点(在样线中所有位置观察到的鸟,均需记录该位置的经纬度)。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
4、服务承诺:
①质量保证期:提交评估报告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②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上门解决问题的售后服务承诺。
4、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三、招标控制价:小写:¥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3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相关单位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以PDF格式(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在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3、供应商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我公司支付。
4、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成交后向代理公司提供三份纸质版的报价文件:内容须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明细表;拟派人员证书;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书;信用中国、、信用甘肃截图证明资料;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书;服务方案(含售后服务承诺书)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文件。纸质版的报价文件须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5、所有未尽事宜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2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7时00分。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09370572
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37-243992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闫欢
联系电话:18219977733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商务写字楼407室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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