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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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硕苑安置房二期(西地块)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硕苑安置房二期(西地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锦硕苑安置房二期(西地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0]4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华友中路与规划道路交叉口东南侧、锦硕苑农民安置房西侧。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华友中路与规划道路交叉口东南侧、锦硕苑农民安置房西侧。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140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31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3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项目建设5栋多层住宅和1栋公共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居民安置住宅、公建及配套和地下车库用途。
工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招标范围: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建筑方案深化及报批、(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预评估标识,包含取得标识的全部费用)、景观绿化设计、室外市政设计(含管线综合、雨污水和小区道路)、基坑支护设计、日照分析报告、弱电智能化设计、装配设计方案及深化、编制可研报告以及相关报建配合(包括建筑报建及为配合建筑报建所需的规划报建等)、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含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地下室(包括人防转化预案、标识标牌等)、非人防地下室、基坑支护设计、室外市政设计(含管线综合、雨污水和小区道路)、景观绿化、日照分析报告、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预评估标识申请、编制可研报告等有关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设计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绿建审核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绿色建筑咨询设计必须取得二星级绿色预评估标识。实施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以及新吴区现行的有关新建建筑应用“三板”设计要求及审图的规定,如必须进行装配设计方案及深化,招标人有权选择(选择权在招标人)是否委托中标人进行装配设计方案及深化,如委托中标人设计,装配设计方案及深化设计费综合单价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图设计需要。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6日16:00时至2021年03月31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开标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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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511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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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尤工
联系人:
徐工、顾工
电话:
电话:
0510-851335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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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13356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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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3846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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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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