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更正延期公告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珠海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更正延期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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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珠海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更正延期公告
珠海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更正延期公告
[项目编号:ZHGP2021-C0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GP2021-C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8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珠海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项目编号:ZHGP2021-C004)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21页“特别说明”中“1、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按单价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5元/笔,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中标人为4个,其中经评审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为代理授权支付业务项目的中标人;经评审投标报价排名第三、第四的投标人为代理直接支付业务项目的中标人(具体业务划分方案见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3、上述项目总预算仅为参考金额,并不代表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现更正为:“1、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按单价报价,投标报价应大于0元(保留两位小数),且不得高于人民币5元/笔,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中标人为4个,其中经评审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为代理授权支付业务项目的中标人;经评审最终得分排名第三、第四的投标人为代理直接支付业务项目的中标人(具体业务划分方案见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3、上述项目总预算仅为参考金额,并不代表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2、原招标文件第24页“第四章投标资料表”中
14.2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
特别说明:1.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按单价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5元/笔,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
14.2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
特别说明:1.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按单价报价,投标报价应大于0元(保留两位小数),且不得高于人民币5元/笔,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第26页评分细则中的
网点设置情况
10分
1、根据投标人已设有或承诺在珠海市主城区(香洲区)内设立的营业网点数量进行评分,每个设立1个网点得0.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根据投标人已设有或承诺在珠海市主城区以外其他区(斗门、金湾、万山、横琴、高新、高栏、富山、保税)设立营业网点数量进行评分,每个设立1个网点得0.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各营业网点设立情况或相关承诺,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网点设置情况
10分
1、根据投标人已设有或承诺中标后一年内在珠海市主城区(香洲区)内设立的营业网点的数量进行评分,每设立1个网点得0.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根据投标人已设有或承诺中标后一年内在珠海市主城区以外其他区(斗门、金湾、万山、横琴、高新、高栏、富山、保税)设立营业网点的数量进行评分,每设立1个网点得0.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1.已设有的营业网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网点清单并附上银监局发放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一年内设立的营业网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清单、具体设立计划和相关承诺,否则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27页评分细则中“省行综合实力”的
风险防控能力
(6分)
根据2018-2020年各投标人所在省行的风险防控指标进行评分(按照三年平均值排名得分,排名第一的得2分,其后每相差一名扣0.1分。以下每小项满分2分,共6分):
1、不良贷款率。(2分)
2、不良贷款余额增长率。(2分)
3、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分)
注:⑴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已对外披露或经审计的企业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⑵按排名计分,若出现并列排名的,则其后排名相应顺延,例: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有2家均得2分,排名其后的投标人则排名为第三得1.8分,如此类推。
现更正为:
风险防控能力
(6分)
根据2018-2020年各投标人所在省行的风险防控指标进行评分(按照三年平均值排名得分,排名第一的得2分,其后每相差一名扣0.1分。以下每小项满分2分,共6分):
1、不良贷款率。(2分)
2、不良贷款余额增长率。(2分)
3、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分)
注:⑴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风险防控能力指标一览表(见附件)加盖省行公章以及投标人公章,并附报送银行监管部门的2017-2020年年末的“GF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并加盖省行公章;⑵按排名计分,若出现并列排名的,则其后排名相应顺延,例: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有2家均得2分,排名其后的投标人则排名为第三得1.8分,如此类推。
5、原招标文件第28页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综合实力”的
风险防控能力(6分)
根据2018-2020年各投标人的风险防控指标进行评分(按照三年平均值排名得分,排名第一的得2分,其后每相差一名扣0.1分。以下每小项满分2分,共6分):
1、不良贷款率。(2分)
2、不良贷款余额增长率。(2分)
3、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分)
注:⑴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已对外披露或经审计的企业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⑵按排名计分,若出现并列排名的,则其后排名相应顺延,例: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有2家均得2分,排名其后的投标人则排名为第三得1.8分,如此类推。
现更正为:
风险防控能力(6分)
根据2018-2020年各投标人的风险防控指标进行评分(按照三年平均值排名得分,排名第一的得2分,其后每相差一名扣0.1分。以下每小项满分2分,共6分):
1、不良贷款率。(2分)
2、不良贷款余额增长率。(2分)
3、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分)
注:⑴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风险防控能力指标一览表(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报送银行监管部门的2017-2020年年末的“GF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⑵按排名计分,若出现并列排名的,则其后排名相应顺延,例: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有2家均得2分,排名其后的投标人则排名为第三得1.8分,如此类推。
6、原招标文件第28页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综合实力”的
信息技术支持
(3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在对接我市“数字财政”业务系统项目的IT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满分3分,每递减1名扣0.1分,至0分止。
注:⑴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专职IT人员名单、计算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上述人员为投标人员工的证明文件(以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⑵按排名计分,若出现并列排名的,则其后排名相应顺延,例: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有2家均得2分,排名其后的投标人则排名为第三得1.8分,如此类推。
现更正为:
信息技术支持
(3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在对接我市“数字财政”业务系统项目的IT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满分3分,每递减1名扣0.1分,至0分止。
注:⑴IT人员包括已获得计算机中级或以上职称、已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中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类中任意一类。同一个人同时具备多种职称证明的按1人计算;⑵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就职于投标人的拟投入在对接我市“数字财政”业务系统项目的专职IT人员名单、职称或等级考试证明、上述人员就职于投标人的证明文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⑶按排名计分,若出现并列排名的,则其后排名相应顺延,例: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有2家均得2分,排名其后的投标人则排名为第三得1.8分,如此类推。
7、原招标文件第28页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综合实力”的
财政业务代理能力
(7分)
1、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曾参与市级、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经验进行评分,每宗/个得0.5分,本项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曾参与市级、区级财政以下各业务的经验:①财政工资统发;②.非税收入代理业务;③公务卡业务;④会计集中核算业务;⑤社保资金分存业务;⑥新增债券发行业务;⑦离境退税业务;⑧其他专业服务,进行评分每宗/个得0.5分,本项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
财政业务代理能力
(7分)
1、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曾参与市级、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经验进行评分,每宗/个得0.5分,本项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曾参与市级、区级财政以下各业务的经验:①财政工资统发;②.非税收入代理业务;③公务卡业务;④会计集中核算业务;⑤社保资金分存业务;⑥专项债财务顾问服务;⑦离境退税业务;⑧其他专业服务,进行评分每宗/个得0.5分,本项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领购招标文件时间延至2021年4月8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会员)需要在2021年4月8日前在我中心网站(http://{wz_w/)登录后领购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12日09时00分-09时30分,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12日09时30分;
11、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12、文件中关于上述要求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 年3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财政局
地址:香洲区兴华路152号
联系方式:0756-2510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01
联系方式:0756-2538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采购人)/周玉珊(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56-2510637、0756-253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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