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11)采购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11)采购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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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5-05-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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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11)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wdcg-2025-74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11)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现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其释义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11)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详见公告附表
2.3本次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告附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到货时间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响应采购、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4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需提供《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5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①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7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将查询结果截图。
3.8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涉电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企业名单中;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附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6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g)在线递交报名资料和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4.3客服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联系咨询。
4.4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报名。登录投标管家→查看采购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
4.5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6.报名时需上传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并附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格式详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7)专用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8)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9)提供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详见附件)
4.7说明
(1)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需由供应商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2)在报名阶段,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采购人将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4)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5月13日-2025年05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1.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2.远程协商: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协商。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八、采购费用
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用详见采购文件。
2、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响应服务费300元/标段/次。
3、场地使用费: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74-8855527
监督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4-885520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69号
联系人:李伟、王白羽、李晓影、陈少炜、章非凡
联系电话:14747330512、15391154562
邮箱:atlxwlcb@163.com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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