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市场部2021-2022年品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02包(三次) 招标公告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市场部2021-2022年品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02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市场部2021-2022年品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LNCH-YZ-20201201 3、 项目概述: 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本次招标为3个标包中的02包:活动运营类。本次招标的品牌宣传项目指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市场部提供活动运营品牌宣传服务支撑。为全省渠道转型、惠农工程、绿色邮政等重点工作宣传推广,打造全省邮政品牌形象,丰富宣传载体,提升宣传效果。 4、
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02 | 活动运营类 | 60 | 7家 |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每包入围7家供应商,其中:01包、03包已完成招标工作。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2)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为各包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制作并提供投标文件。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应包含相应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生项目为“宣传费”、“广告费”、“服务费”;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出现严重违约或未出现重大的技术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4)对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参与本项目。 (5)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22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chzb_w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待报名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标书款汇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投标人发放采购文件电子版。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 (3)提供报名当日“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的投标人企业全部信息截图;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联通开标中心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导航软件搜索“联通开标中心”)。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除接受现场递送投标文件外,还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送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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