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项目三分部避雷针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B-20210401-00001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项目三分部避雷针采购
(三)采购内容:避雷针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项目三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框架协议招标。
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集中确定相应分包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及其中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双方据此签订框架协议,项目单位有需求时,从所在分标内的中标人中选取服务商,经审批备案后签订合同或订单。要求服务商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应服务,并据此向服务商分批或分期结算价款。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服务项目名称
ZB-20210401-00001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项目三分部场站避雷针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1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度起提供审计报告。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1688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日9:00至2021年4月2日11:00,登录1688电子商务平台参加投标。
4.3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5、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项目三分部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焦庙镇
联系人:杨波
二〇二一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