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化龙(含))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公告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化龙(含))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商品混凝土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化龙(含))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商品混凝土采购
二、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砂浆,标号:C15~C50、M5-M20。
(2)混凝土品种数量:以下规格、数量为暂定(见附件),结算量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生产和市场情况变化更改合同供货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并保证供货。
(3)招标人按施工进度将供货清单提供给中标人,中标人不得以单批次数量多少为由延迟供货。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日期内按照招标人生产计划将供货物资送达指定位置。
(4)交货地点:各项目材料人员下达订单指定项目施工现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化龙(含))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化龙站、展贸城站、长洲站、新洲站、凤浦公园站),具体地点以下单为准。
(5)本项目招标单价控制价为人民币:①无预付款方案控制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4年7月《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普通混凝土不含税信息价”下浮25%*(1+税率);②有预付款方案控制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4年7月《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普通混凝土不含税信息价”下浮25%(已为含税价)。
(6)报价方式:以招标采购量填报投标单价,本招标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在控制价范围内择优选择。
三、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四、公告发布、投标登记日期及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31日。
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须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由评标委员会于评标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满足合格的投标人条件的投标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合格的投标人条件的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合格的投标人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4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和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八、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负责人签署)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段工、葛工
联系电话:13416116891、1868988183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汇智三路25号1301房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416116891、1868988183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汇智三路25号1301房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1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招标人: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